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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器[編輯]
顯示器(英語:display device),也稱顯示屏、熒幕、屏幕、螢光幕,一種輸出裝置(Output device),用於顯示圖像及色彩。
歷史[編輯]
最早的顯示器是1922年的陰極射線管(CRT)
Apple I首次為電腦帶來顯示器的概念,而不僅僅是一台充滿訊號燈的大盒子。[1]
螢幕尺寸[編輯]
螢幕尺寸依螢幕對角線計算,通常以英吋(inch)作為單位,現時一般主流尺寸有17"、19"、21"、22"、24、27"等,指螢幕對角的長度。常用的顯示器又有標屏(窄屏)與寬屏,方螢幕長寬比為 4:3(還有少量比例為 5:4),寬螢幕長寬比為 16:10 或 16:9。在對角線長度一定情況下,寬高比值越接近 1,實際面積則越大。寬屏比較符合人眼視野區域形狀。
顯示器分類與特性[編輯]
其他[編輯]
效能指標[編輯]
顯示器的效能一般由以下效能指標決定:
- 螢幕尺寸 (一般採用英吋)
-
- 可視面積
- 實際面積
- 縱橫比 (水平:垂直,較常見為4:3,16:9和16:10)
- 解析度 (點/平方英吋;dpi,一般為72-96dpi)
- 點距 (毫米;通常為0.18-0.25mm)
- 重新整理率 (赫茲;Hz,只適用於CRT顯示器。一般為60-120Hz,視乎採用的解析度。)
- 亮度 (流明;Lux)
- 對比度:最高亮度比最低亮度,一般為300:1-10,000:1
- 能耗(瓦特;W):顯示器進入待機狀態下的能耗較小。
- 反應時間(毫秒;ms):一個像素從活動(黑)到靜止(白)狀態,再返回到活動狀態所用的時間。數值越小越好。
- 可視角度:在縱橫方向可以看到影像的最大角度。
多顯示器[編輯]
同時連線多個顯示器到同一個顯示介面卡的顯示方式。
通常分為兩類:延伸和複製。延伸是把兩個顯示器當作一個桌面處理。複製則是於兩個顯示器輸出同樣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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