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福星
出生 | 1886年2月24日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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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世 | 1914年3月3日(28歲)![]() |
運動 | 苗栗事件 |
組織 | 中國同盟會 |
影響於 | 三民主義 |
羅福星(1886年2月24日-1914年3月3日),別名東亞、中血、國權,生於荷屬東印度爪哇巴達維亞(今印尼雅加達),原籍中國廣東嘉應州。羅福星為中國同盟會會員,曾經參與黃花崗之役。日治時期,在臺灣發起抗日組織,為苗栗事件當事者。
生平事蹟[編輯]
羅福星之父羅經邦,為廣東客家人,原居住於廣東,至荷屬東印度爪哇經商。其母親為印尼華僑,具荷蘭與印尼血統。羅福星在巴達維亞(今印尼雅加達)出生,之後隨父母回到廣東嘉應州鎮平縣高思鄉大地村。1903年,其祖父來臺灣經商,居住於苗栗一堡牛欄湖莊(今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帶)。羅福星當時年18歲,隨之前來,在此就讀苗栗公學校,學習日文。1906年又隨祖父回到廣東,回鄉途經廈門時,聽到革命黨人的宣傳,決定加入中國革命。
羅福星回到故鄉嘉應後,在小學擔任教員。1907年,羅福星在廣東加入中國同盟會。他後來又至南洋新加坡、巴城,在華人學校中擔任教員,同時暗中召募華僑,加入中國革命。他也曾在緬甸,擔任中國同盟會所經營的書報社書記。
1911年,羅福星率領於爪哇募集的兩千多名民兵回廣東,參與黃花崗之役。同年底,爆發辛亥革命。
1912年,中華民國建立後,羅福星至臺灣成立同盟會支部,以大稻埕(今臺北市大同區境內)為活動範圍進行地下抗日運動,往來於臺北及苗栗之間,以華民會、同盟會、三點會及革命會等集會爭取、招募更多抗日同志,並從大陸走私武器運至臺灣,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。羅福星提出「驅逐日人,收復臺灣」的口號,宣稱一旦起事,中國就會立即出兵前來。至1913年2月,已經擁有約五百名會員, 並已密謀起義抗日。
1913年9月,日本警察大湖支廳一批槍隻遭竊,警方循線追查,羅福星在各地建立的組織一一遭到偵破。12月16日,羅福星逃到淡水,準備搭船暫避大陸,然遭警方發現。根據羅福星身上所帶黨員名冊,警方也逮捕了相關人士。在遭破獲的組織中,只有賴來在東勢角領導的組織,曾經攻擊東勢角警察支廳,其餘成員皆不曾參與過實際行動。日本總督府在苗栗成立臨時法院,依情節不同,對參與人士分別進行審訊,史稱苗栗事件。
在這次事件中,有921人遭到檢舉。1914年3月3日臨時法院宣判,578人獲得不起訴,另有4人受到行政機關處分。實際遭起訴者,被判死刑者20名,有期徒刑285名,34人無罪。以羅福星為首的20位反抗者,在臺北刑務所(後來的臺北監獄)分批送上絞刑臺。 (苗栗事件是日治時期武裝抗日事件中唯一帶有民族主義的事件,主因孫文先生革命成功的啟發。至於其他武裝抗日活動中除了霧社事件之外,其他的領頭者基本上是一方的土豪劣紳,為己不為他人的。)
家庭[編輯]
羅福星之妻在廣東,兩人生有二個子女。此外,他在上海有位情人,名游金鸞。
羅福星起義事件 |
時間: 一九一二年十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