荔鏡記[編輯]
《荔鏡記》(又稱《陳三五娘》)是中國明朝傳奇作品,出於語言相通的中國潮州及泉州,作者名已失佚,主要為曲牌(劇本)型式,用戲劇來表演。內文詞語用潮州話及泉州話混合寫成,可謂最早的一部閩南語白話文出版品[1],故事內容在敘述陳三(陳伯卿,排行第3,泉州人,哥哥在廣東做官)五娘(黃碧琚,潮州富戶黃九郎的女兒)曲折的愛情故事,故事發生地點在潮州府,其他的人物還有洪益春(黃碧琚的隨身婢女,穿針引線,後同配陳伯卿)、小七(喜歡洪益春的黃家男傭人)、磨鏡師李公伯、李婆(李公伯妻)、富戶林家的阿舍(闊佬)林大(想娶黃碧琚的反面人物)、撐渡伯等。
《荔鏡記》故事廣傳於閩南、潮汕、東南亞和臺灣,是潮劇、白字戲、梨園戲(南管戲)、高甲戲、歌仔戲等劇種的常演劇目。
《陳三五娘》與《山伯英台》、《李連生什細記》、《呂蒙正》並稱歌仔戲四大齣,廣受台灣人民的喜愛。
因《荔鏡記》的自由愛情故事與中國傳統父母作主的媒妁之言婚姻有所衝突,所以此劇在明清兩代一再被官府禁演,不過還是廣受大閩南地區的群眾歡迎。而閩南地區有俗諺謂「嫁豬嫁狗,不如共(與)陳三走」(女孩子嫁來嫁去的,倒不如嫁給陳三這類人)。
刊本[編輯]
《荔鏡記》版本計有:明朝嘉靖丙寅年(四十五年、1566)刊本《重刊五色潮泉插科增入詩詞北曲勾欄荔鏡記戲文全集》、萬歷辛巳年刊本《新刻增補全像鄉談荔枝記》、清朝順治辛卯年刊本《新刊時興泉潮雅調陳伯卿荔枝記大全》、光緒十年刊本《繡像荔枝記真本——陳伯卿新調》。另有小說刊本如:明末天啟年間傳為李卓吾所撰的《荔鏡傳》。
荔鏡記目錄導引[編輯]
明朝嘉靖本荔鏡記全劇共55齣,如下所示:
|
|
|
《荔鏡記》 - 正文
明代的傳奇作品。作者佚名。現存明嘉靖四十五年(1566)刊本。福建建陽麻沙鎮崇化里新安餘書坊刻印。封面題作“班曲荔鏡戲文”。書尾附刻一段文字:“因前本《荔枝記》字多差訛,曲文減少,今將潮泉二部增入顏臣勾欄詩詞北曲,校正重刊,以便騷人墨客閒中一覽,名曰《荔鏡記》。”由此可知,更早還有《荔枝記》劇本刊行,《荔鏡記》是以《荔枝記》為底本,“校正重刊”的。
《荔鏡記》根據流傳於閩南、粵東的陳三、五娘故事編演。敘述泉州人陳三(陳伯卿)送兄長赴廣南任所,路過潮州,在元宵燈市與五娘(黃碧琚)相遇,互相愛慕。五娘父母黃九郎夫婦將五娘許配富豪林大。遣媒下聘之日,被五娘踏壞聘禮,打走媒人。翌年,陳三重遊潮州,五娘倚樓賞夏,兩人再次相遇;五娘投荔枝、手帕,雙方訂情。陳三遂喬裝磨鏡匠,打破寶鏡,賣身黃家為奴。五娘經反複試探,始知陳三真實身世;婢女益春又從中促成,兩人終於結合,並相偕出奔。陳三被捕入獄,得升任“兩廣都堂”的兄長陳伯賢救助,與五娘團圓。此劇明、清兩代一再被官府禁演(見《揭陽縣志·風俗篇》與《廈門志》卷15),但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。潮州的一首民歌中提到:“東畔出有苦孟姜,西畔出有蘇六娘,北畔出有英台共山伯,南畔出有陳三共五娘。”這說明在當地人民心目中,陳三、五娘故事同孟姜女、蘇六娘、梁山伯與祝英台等故事具有同等地位。
劇中幾個主要人物刻畫得很有個性。五娘在責媒退聘、投荔、私奔等行動中,表現了叛逆封建禮教的勇氣;陳三為與五娘結合,不顧封建等級的尊卑,賣身為奴,對愛情真誠而執著;婢女益春為人熱忱、渾厚、質樸,是陳三、五娘愛情和婚姻的積極贊助人。但有些描寫流於輕佻,對陳三、五娘、益春等人物的塑造有所損害。
《荔鏡記》用潮州、泉州方言寫成,一些曲調用“潮腔”演唱,並且描繪了潮州和泉州的地方風俗,構成全劇濃郁的地方色彩。這部作品在福建、廣東的地方劇種中影響很大,梨園戲、潮劇、高甲戲、莆仙戲、薌劇等都有這個劇目。中華人 民共和國成立後,各劇種根據本劇種的傳統劇目進行改編,繼續上演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