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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點符號是誰發明的?

16世紀時,小馬努蒂烏斯提出了一套正規的標點符號系統。主要符號源于希臘語法家們所用的小點,但常常改變其含義。希臘文中的問號(;)變成了英語中的分號。
  我國古時候沒有標點符號,文章讀起來很吃力,甚至被人誤解。到了漢朝才發明了“句讀”符號,語言完整的一小段爲“句”;句中語意未完,語氣可停的一小段爲“讀”(音逗)。宋朝使用“。”“,”來表示句讀。明代才出現了人名號和地名號,這些就是我國最早的標點符號。
   1919年,國語統一籌音會在我國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,參考各國通用的標點符號,提出了《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》,規定了12種標點符號,由當時教 育部頒布全國。新中國成立後,出版總署進一步總結了標點符號的用法規律,于1951年刊發了《標點符號用法》,同年10月政務院作出了《關于學習標點符號 用法的指示》。從此標點符號才趨于完善,有了統一的用法。
  小馬努蒂烏斯 16世紀(王朝網路 wangchao.net.cn)

 

標點符號的由來:
 (1) 西洋: 其標點符號,相傳是由亞歷山地利亞的文法家亞里士多芬所創造,在西元前二百年前傳入希臘,當時的符號較為簡單且缺乏統一。西元一五○○年,義大利 威尼斯的印刷家馬奴提斯(西方標點符號之父)予以整理增訂,後來廣為歐洲各國所採用。
 (2) 中國:
 A.古代: 山西省「侯馬 晉國遺址」出土的春秋晚期的「侯馬盟書」,其盟辭中就有重文符號、句讀符號。從考古發現的文獻資料中可知:分段和句讀萌芽於商代,形成於周、秦。《禮記.學記》有所謂「離經辨志」法,即將每個句子隔開二、三字來書寫。

B. 漢唐:當時學者章句訓詁,才開始用句讀,如王逸作《楚辭章句》。而句讀或稱句投〈馬融.長笛賦〉、句度〈皇甫湜.與李生書〉、句逗《法華經》。當前多數學 者認:漢代的「句讀」是表示誦讀的停頓,長的停頓叫句 → 表示語意完整;短的停頓叫讀→表示語意未完整而必須停頓。《說文》中有「、」「」,分別表示「絕止」「鉤識」。但當時標記句讀的符號未盡一致。
 C.宋代: 館閣校書,開始用「從旁加圈點」之法,見宋 《岳珂.九經三傳沿革例》。
 D.清末: 一般文人用「濃圈密點」來表示其所賞識的文字,將從前具有「文字理則」的符號變成鑑賞之符號,分章斷句更是普遍。

E.民國
初年
: 胡適與馬裕藻等人,以古代舊式標點符號(句讀號)為基礎,並吸收西方標點符號,擬訂出「新式標點符號」,極力鼓吹制訂統一的標點符號之重要。民國八年十一 月二十日國語促進會正式提出「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(共計十二個)議案」,呈送教育部審議,而於民國八年底公布實施,共計十四種:句號.逗號.頓號.分號. 冒號.問號.驚歎號.引號.破折號.刪節號.夾注號.私名號.書名號.音界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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