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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橫〈臺灣通史序〉有言: 「夫史者,民族之精神,而人群之龜鑑也」。過去我們學校的歷史學科教育偏重中國史與世界史,而臺灣史則相對不足。國立歷史博物館先前曾舉辦內容涵蓋臺灣歷 史、社會、文化等相關議題的系列講座,並將各講內容匯集成書曰《臺灣史十一講》,當可補充吾人對臺灣本土歷史的認知,本刊特別逐期刊載一講惠我讀友焉。
 

《臺灣史》

移民臺灣:臺灣移民歷史的考察

文‧圖/戴寶村

一、唐山過臺灣 心肝結歸丸

1683年,清康熙皇帝派施琅帶兵攻打臺灣,鄭克塽投降,鄭氏東寧王國覆亡(1661-1683)。然而,清帝國取得臺灣之初,對臺灣並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,康熙皇帝曾認為「 臺灣僅彈丸之地,得之無所加,不得無所損」,朝中亦有不少大臣反對將臺灣併入清國版圖。

經過施琅向康熙皇帝上奏後,情況才有了改觀,在其著名的奏章〈恭陳臺灣棄留疏〉中提到:將臺灣併入版圖並不增加中央 的財政、兵力負擔,此外臺灣又更可作為中國東南沿海各省的屏障。在這樣的前提下, 康熙皇帝接受了施琅的建議,在 1684年,正式將臺灣納入清帝國版圖,編為福建省轄下臺灣府。

清帝國治臺初期採取被動防制政策,並對臺灣人民十分不信任,制定了各種嚴厲的禁令與規定,如:頒布限制渡臺禁令、採取班兵制度以及禁止築城等。簡言之,治安是清領初期清廷治臺的首要考量,基本上清朝對於臺灣的統治態度,多半只在防止臺灣發生動亂。

(一)清帝國的渡台限制

當時中國的福建省、廣東省人口多耕地少,加上距離臺灣又近,臺灣的經濟條件也不錯,因此有不少人希望到臺灣來另闢新天地;但是清朝政府對於這兩省的人口移動往外拓殖,卻採取限制及禁止的措施。

十七世紀末年,到十八世紀,到十九世紀前期的臺灣還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地方。因為當時臺灣原住民族群,他們僅是從事於 漁獵及遊耕的方式生活而已,他們也沒有從事水田稻作的技術。因此,有些已經先來到了臺灣的廣東或福建的移民,就回去跟他們故鄉的人說,在臺灣生活非常容 易。所以時常可以聽到臺灣民間的一些俗話:「臺灣好賺食 」、「種一冬,吃三冬」、「臺灣錢淹腳目」。這也是早期的福建及廣東的住民,在還沒有大量移民到臺灣來之前,對於臺灣狀況的理解。

臺灣與福建兩地之間的距離很近,以平均數來說,臺灣海峽阻隔臺灣與福建的距離,只有一百八十公里而已,在順風的情況 下,以帆船依自然風力航行,從福建到臺灣行程僅需一天一夜。福建地方的人,從宋代以後,就已經有人開始到海外去做貿易,或者是捕魚維生。泉州港從宋以來就 是一個非常繁榮的對外通商、貿易港口。因為有這些海洋生活的經驗,福建、廣東的人,他們也比較敢於在海上活動,藉著從事商業貿易或漁業來改善生活。

清領臺灣後,雖解除過去對鄭氏政權的海禁封鎖,但基於安全考量,對於人民渡臺 一直有嚴格的限制,頒布有「渡臺禁令」,相關內容包括:

渡海證明單

渡臺者必須先取得原籍地方官的「照單」(許可證),並經臺灣海防同知(當時臺灣最高武官)許可;不得攜帶家眷;由於廣東常為海盜淵藪,還禁止廣東地方的人民渡臺。

這樣的規定顯然不符合民間的期待,且不利於臺灣的發展。當時中國福建、廣東一帶,由於人口多、耕地少,生活不易,因此不少人選擇前往海外尋求較好的生活環境,故偷渡至臺者甚多。但因清廷限制渡臺的政策,引發許多弊病且釀成不少悲劇。

一六八三年之後,雖然臺灣是福建省的一個府,但是福建省或者是廣東省的人要到臺灣來,都須要申請照單,所謂的照單, 就是如同現在的護照一樣。雖然獲准可以到臺灣來,卻仍然不准他們攜帶眷屬來臺。大致上來說,在清朝統治臺灣的二百一十二年當中,從西元一六八四年,到西元 一七九○年代,是採取一種比較嚴格的禁止與限制;西元一七九○年以後,才改變為放鬆一點點,到了西元一八七五年的時候,才真正的開放,讓福建省及廣東省的 人自由前來臺灣。 西元一八七五年完全的開放,其實已經沒有很大的意義了。因為在那個時候,臺灣的西部,以及東北角的宜蘭地區,已經是全部住滿移民拓墾的漢人了。

清朝有鑑於臺灣的西海岸港口非常的多,人民往來很方便,也很頻繁。他們為了要管制往來的人民,所以指定開放台南的府 城,中部的鹿港,以及北部的八里坌,作為臺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相互往來指定港口。在這些港口的地方,清朝會設立官吏、兵員來檢查人員及貨物的出入及往來狀 況。這三個港口,我們稱做「正港」,因此有一句話說稱真正進口的東西,有抽稅或不是仿冒品就叫做「正港的」,即是這個意思。

雖然清朝政府採取禁止或是限制的措施,但移民還是源源不斷,在清朝臺灣海峽偷渡的風氣就已經非常的盛行,甚至有人專 業經營載運偷渡客的生意。這一種專門做載運偷渡客生意的人,在清代的時候,叫做「客頭」。這些客頭有的時候全無良心,他們招攬到一些 偷渡客之後,就用一艘破船,把他們載運到海上去,因為使用破船,在海上就很容易發生狀況,或沉沒,或遇海難而死。這有一個名詞叫做「灌水」。灌水就是被海 水溺死在海中,然後被魚吃掉,又有一個名詞,叫做「餌魚」。更有些客頭帶著這批偷渡者,還沒有到達臺灣海岸,就叫他們下船,叫做「放生」。更有一些人,到 了海岸就要他們下船,結果陷入海砂泥淖中沉陷亡命,叫做「種芋」。

漢人渡海多使用戎克船

來到臺灣的這些漢人移民,他們冒了千辛萬險渡過了黑水溝要到臺灣來,心中其實是交雜期待與惶恐,所以有一句話說: 「唐山過臺灣,心肝結歸丸」。反應了當時移民者萬般無奈、莫可奈何的心情。在渡海的過程中,有人已經遭遇了海難溺水死亡,或者是由於抵臺之後的水土不服而 死亡,到了臺灣之後,有的與本地的原住民族發生了衝突,或者是由於遭遇原住民族的出草、 獵頭而喪失生命,不一而足。所以臺灣有一句俗語說:「六死、三留、一回頭」,也就是說,當時移民臺灣的人,幾乎是只有三之一不到的比率會在臺灣定居生存下 去,其他則是多數死亡,很少的一部份,則是來了以後又再返回大陸。同一時期有人來臺灣,也有人移居南洋,所以也會說:「過番剩一半,過臺灣無得看」。「過 番」就是去南洋,意思是去南洋的人,大概有一半的存活率;到臺灣的人,則前途未卜,根本不敢聞問。

(二)福佬、客家,分漳泉

福建、廣東的移民來到臺灣以後,居住地的分布有其地理特徵,並在社會、文化方面反應各有特色。來臺灣拓墾的先民之中,以福建人為多,是由於福建距離臺灣最近,廣東省的人則次之,因為廣東比起福建到臺灣的交通航線稍遠了些,因此清代移民來臺灣的人當中,福建人比客家人多。

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在西元一九二六年時,曾經對於臺灣漢人作了一次祖籍調查。調查結果福建人佔了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三 點七,廣東人則佔百分之十五點六。 在福建人的百分之八十三點七裡面,泉州人佔了百分之四十五,漳州人佔了百分之三十 五。我們大致上可以參考那一次的調查結果,依其統計仍然可以瞭解,目前的臺灣人,仍是以福佬人占多數,客家人次之。

在地理空間的分布上,泉州人比較多是住在靠海線的西南沿海地方,漳州人的居住地則比較靠內陸地方,廣東人大部份是居 住在丘陵地,或者是靠山的區域,或者是也有移民到花蓮、臺東的地區。台北盆地早期也有很多的客家人居住, 像在新莊,就有一間三山國王廟 (廣福宮),三山國王廟就是客家人所崇拜、信仰的象徵。後來由於客家人與福佬人之間的對立,客家人很多都移遷到今天的桃園、中壢等地,台北盆地的居民就以 福建人為主。

在當時來台的 福建人當中,又分漳州人與泉州人。如艋舺(今萬華),以泉州人最多,該地的龍山寺,就是泉州人拜得最虔誠的觀音廟。大稻埕地區則以同安人較多,他們信仰的 主神是保生大帝,所以有保安宮以及霞海城隍廟等廟宇。西元一八五三年,同安人在艋舺與泉州人發生衝突。結果是同安人失敗,於是移居大稻埕。另外,在內湖、 士林附近的那些地方,住有漳州人的後裔。再靠近山區的地方,像是景美、木柵、新店,那裡就住有比較多的安溪人,福建省的安溪人,他們是最會種茶的人。所 以,木柵、景美、新店、 坪林等地,就有很多的安溪人之後裔。

在臺灣的客家人的話主要分成兩種。一種是祖籍廣東惠州府海豐、陸豐的;一種是嘉應州四縣 (梅縣、興寧、平遠、長樂)的。講海豐、陸豐的語言,例如桃園縣的觀音鄉與新屋鄉就是,而平鎮市及中壢市、龍潭鄉則是講四縣話。另外,在宜蘭有很多紹安 客,彰化、雲林縣則本來有很多客家人,但因為彰化平原的主要族群是福佬人,所以當地少數族群的客家,也就被福佬化了,成為「福佬客」。在彰化的田中、永 靖、花壇、芬園、田尾、員林及西螺、崙背等鄉鎮,這裡的居民有很多他們原來是客家人,是後來被福佬化了。客家人有很多常見大姓,看到姓什麼,大概也就可以 猜出他們原來是客家人。如:詹、彭、邱、徐、鍾、羅、古、劉、范、宋等都是。

三山國王廟證明了中部客家族群的存在

另外還有一種客家人,是福建省西北部的汀州府人,例如:汀州府的永定縣,就有很多的客家人移民臺灣,稱為永定客。 如:前總統李登輝先生,他們的祖先就是從福建省汀州府的永定縣移民到臺灣三芝的。在先民移墾臺灣的時候,這些人當中,有很多的姓在同一個地方,出現的頻率 非常的高 。我們所說的臺灣十大姓即是:陳、林、黃、張、李、吳、王、劉、蔡、楊。大致上來講以 陳、林二姓為最多,有一句話說:「陳林滿天下,剩的給狗咬」,就是形容陳、林二姓實在是很多。另外,也有一些地方,大姓會很集中,如:彰化縣的社頭鄉、二 林鄉,就是一個例子, 同姓之多,多到有人會以諧音戲謔。「社頭蕭(狷)一半,二林全是洪(紅)」,這些話是挖苦語,以諧音來戲稱而已。譬如你碰到姓廖的人,心中大概會想「他是 住在雲林縣的人」,因為姓廖的人很多都是雲林縣人。 這些漢人移民到臺灣,也因為其祖籍地的關係,互相千引渡臺,來到了臺灣之後,也就影響其分布的特徵 。

不但是如此,就是不同地區的移民,在語言上也有其不同的聲腔。例如:漳州人的後裔, 漳州腔就很濃。宜蘭人講話就有很濃厚的漳州腔,如像他們講下昏(晚上)、開門、吃飯、 配蛋等句語的尾音 (ui尾音多),即可以知道是漳州人。而台中縣靠海岸線的清水、沙鹿是泉州人,他們講的話,其發音也是有「海口腔」的特色。如:來坐、長、短、吃粥等腔也 就特別的明顯。在臺灣泉州腔講得最有特色的地方,就是鹿港這個地方,因為鹿港的對航的港口是泉州,所以鹿港生意人也特別多,也有很多的巨富,因為他們很會 做生意的緣故。聽說鹿港的小姐,脾氣也特別的烈。鹿港姓施、黃、許三大姓的最多,因此鹿港有一句話說:「施黃許、赤查某」。以上介紹的是幾個早期臺灣移民 社會的一些現象。

(三)移民社會初期的「羅漢腳」

年輕的男性移民來到了臺灣後,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發生,就是不容易有對象可以結婚成家。沒有成家立業的男子,有時睡 再廟中羅漢的腳旁,因而被稱為「羅漢腳」。他們甚至居無定所四處遊蕩,有的已儼若現今的流浪漢,現在稱呼那一種一直沒有結婚的人為「羅漢腳」,此話也是由 此而來的,也衍生了輕視、瞧不起的意思。

當時臺灣的移民要結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所以有一句話說:「娶一個某,較好三個天公祖」。也就因為這些移民,他們要在臺灣結婚不容易。因此娶到年紀比自己大的女性,也自我解嘲說:「娶著某大姊,較贏坐金交椅」,也就是說娶妻娶到年紀大一點的,也是一件很好的事。

由此可知,其餘的那一些沒有娶妻的羅漢腳,其心中是何等的無奈與猴急,我們也可以很理解其心中的鬱卒。當時也有一句 話說:「紅柿上樹頭,羅漢腳目屎流」,我們都知道,紅柿是秋天才成熟,紅柿上市表示冬天快到了,冬天一到農曆春節也跟著來臨,平時的開墾拓殖,倒也可以消 除心中的煩悶,但年節一到的每逢佳節倍思親,想到此情此景不流淚才怪。當時的羅漢腳,他們沒有妻女家庭,其心中無奈與盼待,真是淒情無以復加。

祭祀羅漢腳的「有應公」是清代臺灣社會的特殊神明

平埔族與漢人的社會結構不同,女性比較平權,結婚時有時是由男人到女方家,生育子女後獨立門戶,有點類似母系社會的 招贅婚制,因此有很多的移民與之成親,這樣一來漢人結婚,一方面可以成立家庭,一方面也可以獲得土地,達到拓墾移民的目的,也是兩全其美的事,與平埔族女 性結婚的儀式稱作「牽手」,牽手也就成為臺灣人太太的另依種稱呼用語。臺灣有一句「有唐山公、無唐山媽」的名言,這一句話的意思是,男的祖先是從唐山來的 移民,稱為唐山公,女的祖先是在地原住民族,不是唐山媽。此話並未寓有褒貶,而是歷史的實情寫照。

因為移民來臺的青壯人口,要結婚組織一個家庭相當的不容易,於是就有結拜的風氣,建立擬血緣的團體。結拜的目的,當 然是尋求合作的對象與互助的朋友,以資可以安危相扶持,患難相與共的一種組織儀式。而臺灣目前的派系、角頭、幫派,也有可能受了當時移民社會的結拜背景, 與 及風氣或作為所啟發,而形成的一種非正式組織,而有超過社會規範的不良行事。

因為早期移民要成家不易,也產生另外的一種情況,即收養義子、養女的風俗。一方面大概是藉著這些小孩子的承歡膝下而 慰寂寥,一方面是藉此能使家族繼起有人,以免斷了香火,死後成為孤魂。過去臺灣的養女也造成不少的社會問題。 也許是這些移民,他們不能成婚,既沒有家室負擔,又加以心靈的空虛寂寥,也有了拜把兄弟結成幫派,或者是他們本來就是比較具有冒險犯難的精神,或者是因為 血氣方剛,好勇鬥狠等 這些因素存在,於是為了墾殖的爭水源、爭土地而衝突。 臺灣在清代的時候動亂很多。這個動亂的原 因,與 移民社會羅漢腳之間互鬥、爭奪經濟資源等等事件有密切的關係。

由於這些人結拜、結盟,結拜後就有排行以別長序,如:老大、老二、老三、老么等等,這樣的按序排行下去。如有衝突互 鬥而造成傷亡,就成為孤魂野鬼。而他們也把這些沒有人祭拜的屍骨埋在一起,叫做「大墓公」。而很多人死後埋在一起的大墓公,也有人稱之為「老大公」 的,因為先死為大之謂也。 我們有時可能會在路旁,就可以看到有比廟堂小的建築物,都會綁著「有求必應」的紅布條。這些小廟祠都是祭祀無主孤魂的「有應公」、「老大公」、「萬善 堂」、「百姓公」、「同歸所」等。 因此有人說:臺灣與「埋冤」的發音相似。

漢人拓墾時期的古契約

(四)臺灣不認唐山 金門不認同安

清領末期漢人移墾臺灣也多經歷過好幾代,使臺灣從原先的移民社會轉型為定居的在地化社會,對原鄉的認同也逐漸淡薄,遂有「臺灣不認唐山、金門不認同安」的在地認同,以及「一代親、二代表、三代散了了」等各自發展的諺語。

這樣的情況可從清末臺灣的分類械鬥形式的轉變,以及日治初期自由選籍的期限過後,僅有0.16%的人口返回中國原鄉 等看出端倪。 清初的分類械鬥,多以原鄉祖籍別作為械鬥單位,到了清領末期則改以現居地團結者較多見。而日治初期,多數漢人仍選擇居住在 臺灣 ,也多少反映出 清 代漢人移民的後代,已形成 臺灣 在地認同。

福建、廣東兩省的這一些漢人,他們冒了很大的危險來到了臺灣。這些人來到臺灣久了以後就逐漸定居落戶,臺灣成為他們 長久要在此生活下去的土地。於是在清末十九世紀初期的時候就有:「金門不認同安,臺灣不認唐山」。這一句話就是說,從同安移民來金門的同安人,他們已經久 住金門形成了命運共同體,已不再說他們是同安人,而說他們是金門人。同樣的,在臺灣定居下來的移民,也一樣的在臺灣和臺灣這個地方形成了緊密關係的命運共 同體,不再認為大陸是他們的故鄉,他們已經不是唐山客而是臺灣人,臺灣才是他們的家鄉。他們逐漸的認同在臺灣的生活,臺灣才是他們的生命共同體,臺灣才是 他們的家園。

二、清代漢人移民取得土地

(一)台北盆地的開拓

清代台北盆地的開發,較南臺灣晚了很多年,正式的紀錄是清康熙四十八年 (1709年)才出現,是泉州移民陳賴章墾號申請拓墾大佳臘荒埔的歷史見證,當時其範圍涵蓋了整個台北盆地。

康熙48年(1709)「陳賴章」墾號開墾臺北盆地的契約

漢人移民臺灣主要是從事水田稻作,水利設施是農業的開墾的必要條件之一。開發水利在清代臺灣,是一件利潤高但風險亦 高的事業,隨著農墾的開拓,水利建設也逐漸興建。在台北盆地中最著名的水圳是留公圳,是清代臺北盆地內最大的灌溉設施。1740年,郭錫留在清潭溪建築圳 頭,企圖將溪水引入臺北盆地內。 郭錫留 歷經二十多年的努力,最後以暗渠方式修築穿越景美溪河底的渠道,幾近成功時水圳卻被暴風雨摧毀,最後由其子完成此水利工程,為紀念郭錫留故將此圳命名為 「留公圳」。農田的開發促成漢人街庄的發展,十八世紀末期,台北盆地的街庄已有四街六十八庄,漢人社會已大致形成。

淡水河系除供應農田灌溉外,其主要支流河段,大多可航行船隻,隨著農墾的擴大、人口的增加,使商業貿易日漸發達,而形成河岸市街。1746年到1790年之間,新莊成為臺北地區經濟、政治的中心,而後由於河道淤積而被較下游的艋舺所取代。

艋舺也就是今天台北市的萬華區,原來是臺灣北部平埔族凱達格蘭人居地的社域,他們沿著淡水河往返和漢人交易,所用的 交通工具是一種叫BANKA的小船,後來漢人就把這個地方稱做BANKA,也就是艋舺。首先到艋舺地區開墾的是泉州府的晉江、惠安和南安人,總稱為「三邑 人」。他們建立了香火鼎盛的龍山寺,帶動了商街興起,也產生「台北三郊」的組織。隨著艋舺的繁榮,而有「一府、二鹿、三艋舺」的俗諺,多少說明臺灣歷史發 展由南移北的進程。 在十九世紀中葉以前,艋舺成為台北經濟重鎮,後來由於瘟疫、河道漸淺、頂下郊拼、居民保守排外等原因,而被後起的大稻埕所取代。

「大稻埕」原是指曬稻米的空地,初期此地是以農業經濟為主。等到艋舺一帶淤積之後,大稻埕成了新的商貿中心。開港通 商後,洋商來台經營貿易,1866年,英人 陶德 (John Dodd)從 福建安溪 引入茶樹,改良烘培技術,並在大稻埕設立寶順洋行,進行茶葉加工製造出口。十就世紀末期,臺灣有百分之九十的茶葉是在大稻埕精製後在由淡水輸出的。

1875年,因行政需要以及臺灣經濟重心轉移, 清廷更在北部增置臺北府 ,台北府城的城垣建設從一八八二年開始,一八八四年底竣工。城垣的範圍約為今天中山南路以西、中華路以東、忠孝西路以南、愛國西路以北的區域。1885年 受清法戰爭影響,決議將臺灣改設省制,1887年閩臺正式分治,並以台北府城作為省城。而後台北市的發展,即是以艋舺、大稻埕、城內等三個市街為基礎,逐 漸向東擴大。

二)吳沙入墾宜蘭

蛤仔難(今宜蘭平原)原為噶瑪蘭平埔族原住民生活的所在,其部落、村舍大抵分佈在臨河之地,負載、舟運為其基本的交 通方式。1796年吳沙率眾由三貂地區進抵頭圍拓墾。吳沙在拓墾蛤仔難時亦率有漳籍、泉籍與客籍人士共同入墾,顯示清領時期臺灣各族群間除分類械鬥外亦有 合作。

漢人移民來到了臺灣之後,很多人都是從事於農業的開墾,與農事的耕作。而農業的開墾與農事的耕作,需要很多的人力一 齊來合作,所以就由大家平均分攤,出錢、出力來合作開墾土地,「開埤造圳,人人有份」正是此事實的反映。在宜蘭此種情形就比較特別,宜蘭漢人的拓墾具有武 裝開墾的性質,出錢出力出壯丁防守田園阻擋原住民,就是所謂的「結首制」,當地較不稱股(如七股),也不叫份(如頭份),而常稱為結。所以宜蘭就有很多結 的地名,從一結、二結、三結、四結(詩結)、五結,到三十九結(在礁溪鄉)。

此外,漢人移民來到了臺灣以後,怕受到原住民族的攻擊,所以會建築防禦工事以防禦之。因此臺灣有許多以圍、柵等為名 的地名,其中比較堅固的防禦設施,叫做城,宜蘭的壯圍、頭城等地名便是這麼來的。由於吳沙武力開拓宜蘭的過程,還會再半夜偷移田堤來擴充自己的土地,引發 原住民不滿,諷刺地說:「難無怪你們的頭圍會叫做頭圍(偷圍)」。

1812年噶瑪蘭正式在五圍(今宜蘭市)設廳治,1819年廳城興建完成,1850年代漢人的農墾已遍及溪南羅東、 蘇澳之地,以廳城為中心四向往外的道路已初步開設,交通要站設有舖遞,靠山近原住民境域則設關隘以維行旅安全。清代宜蘭聯外道路有路徑可通往南投、台中、 新竹、台北等線,溯基隆河越三貂嶺通大里、頭城的淡蘭道路成為著名的『淡蘭古道』。清末為了鎮壓統治後山原住民,1874年曾由羅大春率兵工興建蘇澳往花 蓮道路,但只數年後即告廢棄,劉銘傳治台期間亦曾修建台北─坪林─礁溪道路。水運方面,清代宜蘭海岸有烏石港、加禮遠港、馬賽港、蘇澳港、抵美福港、過嶺 港、辛仔罕港、奇武蘭港、二圍港等港澳供船隻進出,沿河的舟運或河兩岸的往來也形成各種渡口。

由於宜蘭地區是漢人較晚入墾的區域,平原上的聚落鄉街間的交通便捷易達,形塑內在凝聚力。但也因為長期受地理環境的限制,與外部聯繫則有相對的不便,這種長期的交通條件相當程度影響了宜蘭歷史發展的特殊風貌。

金廣福匾額

(三)「金廣福」開墾的故事

隨著漢人拓墾的範圍加大,漸漸侵害到平埔族 的生活空間,平埔族原住民向來在平原上進行粗放式農業,或獵或漁為生。但由於漢人大量移入依峙比較高的農作技術,嚴重壓縮到平埔族的生存空間,也造成不少 衝突,使得平埔人逐漸與漢人混居童化而放棄自己的文化,或是遷移中不埔里盆地乃至花東後山地區。

為了避免漢人往深山發展,造成原漢衝突,清廷於是在沿山區畫分一條界線,嚴禁漢人進入山區,這條界線俗稱「紅線」, 紅線指的是在地圖上用紅墨所化的界線。土牛是挖土作推,狀似臥牛,也是做為分隔原漢的界線,有的地方則是豎立界碑,及民間所稱的「石牌」。但實際上漢人越 界私墾非常嚴重,以致界線不斷往山區遷移,而更靠近山地原住民的生活領域,壓迫到高山族的生活空間,尤其是北部的泰雅族的地區,衝突更加激烈。為了保護漢 人的生命財產,清政府沿著「番」界設隘,讓漢人進行武裝移墾,防範泰雅族人反擊。新竹北埔的金廣福公館就是臺灣最大的隘墾組織。

「金廣福」的組成,一方面是要防止原住民的出草攻擊漢人,一方面則是為了樟腦及土地的利益,所以當時的淡水同知李嗣 於道光十四年(一八三四)十二月,先給銀一千元,命令九芎林(今新竹芎林)庄總理─粵藉的姜秀鑾建隘樓十五座,僱募隘丁一百六十人,負責沿山一帶防務。道 光十五年(一八三五)二月,更先後下令塹城西門經理林德修及周邦正與姜秀鑾同立合約,組織金廣福總墾戶的合資墾號。公號既成,姜周二人乃分工合作,由周在 竹塹運籌帷幄及洽公,姜氏則駐守開墾現場,擔任守隘防「番」及督工開墾之任務。

  姜氏一面調配原有隘丁,向內層逐漸縮小對原住民包圍圈,並隨即招佃開墾,以強化防堵力量;一方面對原住民採取強 力中央突破戰術,率領數百人眾由竹東三角城循原住民出草劫掠耕牛之牛路,突入今之北埔,擊退原住民以為根據地,即在中正路現址建立金廣福公館為辦公處所, 統轄全部墾務,金廣福公館的建築年代約在一八三五年左右。其墾號命名為「金廣福」,其中「廣」代表廣東,「福」則代表福建,金廣福的成立,也是清代移民中 閩客合作的例證。

三、豎旗抗官:朱一貴、林爽文、戴潮春

(一)移民性格強悍 官逼民反

伴隨著「唐山過臺灣」,漢人也將傳統中國社會所有的特質移植到臺灣,移民本就具有奮鬥進取、冒險犯難、勇敢打拚的特 質,因此造成清治時代臺灣民變頻仍社會衝突不斷的現象。「民變頻仍」也充分顯示出長久以來臺灣社會一直是處在一種不安定的狀態,其主要導因於:公權力無法 伸張,因此民眾必須自力救濟,臺灣社會都是被外來政權所統治,且政權的更迭頻仍,政府無法滿足當地住民的需求,以及島內不同族群必須經常面對激烈的生存競 爭,這都是臺灣社會動亂多的原因。

清領臺灣初期,因政治制度尚未完備,加上地方機構員額不足,政府的控制力弱。而 清代 三年一調的任官制度,也使得來 臺 官吏多半無心治 臺 。此外, 清代 任官辦法規定迴避本籍,來 臺 官吏多半不懂 閩南 話、 客家 話等臺灣語言,而須仰賴地方上的胥吏,以致讓胥吏與差役有不當需索、中飽私囊的機會,往往造成社會不安並引發民怨。 清 代 臺灣 政府機制並未有效運作,可從初期多數地方官都駐在 府城 (今 臺南 ),而未赴縣治上任看出端倪。在這的情況下,台 灣 的吏治敗壞時有所聞,民間並流傳許多滿清在臺灣官員的相關俗話,如:「作官若清廉,吃飯要攪鹽」、「一年官,三年滿」「官不驚(怕)你散(窮),鬼不驚你 瘦」、「一世做官,三世絕」、「交官散(窮),交鬼死,交縣差吃了米,交好額(富人)作乞食(乞丐)」等。

因此在清領前期,臺灣 爆發不少抗官事件。所謂「抗官」,是指人民以武裝力量反抗官府的官民衝突事件,又有「民變」或「豎旗」之稱。當時 臺灣 吏治腐敗,駐台班兵無力鞏固統治秩序,以及社會結構不穩定,是造成 臺灣 抗官事件頻繁的主因,乃有「三年一小反 (亂)、五年一大反(亂)」一說。其中規模較大的有三次,即 朱一貴 事件、 林爽文 事件以及 戴潮春 事件。

朱一貴事件奏摺

(二)鴨母王 (朱一貴)事件(1721)

朱一貴 ( 1689~1721), 福建漳州 人。因家貧赴 臺 謀生,曾任衙役,後為傭工、種田為生。後在 鳳山縣 (今 高雄縣內門鄉 )幫人飼鴨,故又被稱作「鴨母王」,因素有民望,成為地方角頭領袖。

1721年,臺灣知府 王珍 作威作福,引發民怨。 朱一貴 以 朱 姓以及反清復明為號召,聚眾千餘人,由羅漢內門開始出兵,進占 府城 。同時與客籍領袖 杜君英 合作,攻下 鳳山縣 城,自稱中興王,年號 永和 。

朱一貴等群眾因缺乏政權規畫與統治能力,加上內部閩、客內鬨,起事不及兩個月,攻台清軍便控制全局,朱一貴被捕。朱一貴雖為草莽英雄,但識見、氣宇亦有過人之處,被捕時面對平亂之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,猶昂然自立,自稱孤家,後被解送北京凌遲處死。

朱一貴事件爆發時,清廷令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與南澳總兵藍廷珍領兵鎮壓。當時藍廷珍的族弟藍鼎元也隨軍來台。藍鼎元 是文人,朱一貴事件後,他提出《平台紀略》奏摺,說道:「太平日久,文恬武嬉,兵有名而無人,民逸居而無教,官更孳孳以為利籔,沈湎樗蒲,連宵達曙,本實 先撥,賊未至而眾心已離,雖欲無敗,弗可得。故可知民不畏官,是法令如故紙。」其中對清廷之治台政策有頗多建言。 透過此事件的爆發,促使清廷重新檢討對臺的統治政策。

天地會文件

(三)林爽文反清( 1786-88)

林爽文 ( ?~1788)原籍福建漳州,隨父母來臺謀生。由於目不識丁,在 臺灣 傭工趕車,也曾擔任衙門雜役,而後加入天地會,後來成為 大里杙 附近會黨的領袖人物。

1786-1788年林爽文起兵反清,一度控制近半個臺灣,是清代臺灣最大規模民變,但因缺乏號召全島住民的政治理念和動員機制,林爽文軍隊南下想進攻台南府城,在嘉義遭到同屬漳州祖籍的諸羅城人守城頑抗,客家人基於保衛鄉土

安定家園的觀念,也助清軍平亂。林爽文終於失敗被殺徒留「爽文路」、「爽文坑」等的地名而已,相較於同時期一七七六 年的美國獨立戰爭和一七八九年的法國大革命,美、法兩國的獨立建國與君主立憲,開創歷史影響全世界,林爽文的反清只是「官逼民反」的原始反抗 (primitive rebellion)而已。

在事件過程中, 諸羅縣 民曾奮勇抵抗 林爽文 ,事後 清乾隆皇帝 將 諸羅 改名 嘉義,並獎勵協助清軍鎮壓反亂的民軍為義民 。 林爽文 事件是清帝國統治臺灣期間,規模與影響最大的叛亂事件, 乾隆 皇帝將此事件視為其畢生十大武功之一。事件平定後清政府除犒賞平亂的將軍,還下令建造紀功碑,包括<御製平定臺灣二十功臣像贊序>、<御製福康安奏報生擒 莊大田紀事語>、<御製平定臺灣告成熱河文廟碑文>、<御製剿滅臺灣逆賊生擒林爽文紀事語>、<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,詩以誌事>等。這些碑文皆立 於 1788年(乾隆五十三年),並存放在赤崁樓前,也就是被贔屭馱負著的那九個石碑。另外,清廷又印製了一系列「平定林爽文事件」的銅版畫。

經過此事,清政府更加對臺灣加強戒備,採取了一些防禦措施,如將平埔人納入防衛體系的「番屯」,並對民間勢力進行鎮壓和分化削弱民間反抗。

(四)戴潮春 —萬生反(1862)

戴潮春事件是臺灣三大民變之一,也是歷時最久的叛亂,起事者為戴潮春(又名萬生)。戴潮春原籍為福建漳州府龍溪縣 人,祖先從龍溪縣移民至臺灣彰化四張犁,由於先人的努力,到戴潮春這一代已累積不少的財富。戴潮春原本在官府擔任北路協稿識(武官的低階稿書人員),後因 家境富有招致長官勒索,戴潮春辭掉官職。

由於戴家在地方頗有勢力,加上戴萬桂(潮春之兄)曾為了與阿罩霧(霧峰) 林家爭奪田租,於是組織八卦會鞏固自身的勢力。 戴潮春卸職回家後,為了自保而擴大組織八卦會,並利用團練幫助地方維持治安的名義,大量吸收成員。剛開始會員的確發揮維持治安的功用,後因入會成員逐漸複 雜,漸有橫行鄉里之情事發生。

同治元年(1862年)臺灣道孔昭慈恐其勢力過大,準備開始清剿會黨,戴潮春先聲奪人,率先起事並攻下彰化城。攻下 彰化城後,戴氏自稱為大元帥,公告人民蓄髮,模仿明朝的政治制度。然而戴潮春與其部屬之間,也存在許多問題,首要的就是缺乏統一的軍事指揮,造成力量分 散;而清廷在太平天國局勢穩定後,派遣丁曰健(新任臺灣道)及林文察(福建陸路提督)都辦平亂軍事,同治2年(1963年)12月戴潮春於芋仔寮莊被捕, 並在軍中被處死,亂事宣告結束。

戴潮春香位遺址

在多次的民變中「義民」所扮演的角色,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課題。在清廷的眼中,「義民」相對於起事的「亂民」或「叛 民」,是清廷對幫政府平亂之協力者的褒稱。在臺灣眾多抗官民變中,固然有許多社會底層的羅漢腳游民投身其中,但是社會上也有許多所謂的「義民」,站在官方 這邊協助官方平定民變。從政治的觀點看,「義民」們似乎沒有臺灣的民族精神,竟然幫助外來的統治者壓迫自己人。但是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,如果從經濟及社會 的觀點看,「義民」協助官府平定民變,並非以「擁清」為其動力,而是基於對社會安定的要求,保護家園產業,不讓開墾的成果毀於一旦。如果再從族群的觀點 看,也與閩、粵族群衝突有關,顯然當時義民的族群認同,勝過政治立場的選擇。「義民」當中,客家人往往比較多,客家人在臺灣是相對少數的族群,為了鄉土家 園安全與生活安定,阻擋外來的戰亂破壞是自然反應的舉措,加上清政府也善用臺灣族群的複雜性與矛盾姓,離間分化的策略以及部份人會「以利稱義」,增加了族 群關係的複雜性。

四、社會分類械鬥 —拚

(一)清代移民社會的多樣性

清代臺灣的福、客、漳、泉等族群,由於語言、習俗、信仰有別、經濟資源的競爭,加上清政府「分化利用」的統治政策, 使異族群人民一再爆發分類集體械鬥,甚至造成族群關係的刻版印象。當時臺灣的移民社會間的動亂很多,如:福佬人與客家人的衝突;漳州人與泉州人的衝突等, 分類械鬥情況非常的嚴重。在清朝的臺灣,總共發生六十多次的分類械鬥。分類械鬥的結果常造成不同族群的再移民。例如:客家人現在都是比較集中住在 桃園、新竹、苗栗,或者高雄、屏東、美濃、六堆的地區,不無是人口再移動與集中的現象。

義民首證是清廷分化政策的證據

臺灣分類械鬥發生的原因,大致可分為政治、經濟等因素。政治因素包括有:清政府的分化政策、行政控制鬆散以及班兵問 題等。由於清廷並未積極添設行政區,每於亂事後方考慮改善,顯示清廷對臺灣治理的「被動」性質。加上臺灣各地區因河川形成天然障礙,南北交通不便,許多地 方的開發皆依大陸對渡口岸為主,全島性的社會共同體遲遲未形成。人民只有依地方自衛組織,採自救方式,是以械鬥的形式不斷的重複出現。清代臺灣由於施行班 兵制,其戰力不但無法負起作戰或維持治安的功能.,還因為戍台班兵大半以漳泉府為主,各自袒護同籍,使雙方更肆無忌憚地進行分類械鬥。

清代臺灣社會的發展,因為語言、風俗、信仰、習慣等因素,在移墾發展過程中形成各籍分類聚居的現象。早期臺灣土地尚 多,各籍可以分別開墾,等到後期開墾的範圍愈來愈接近,田界、水利資源、田租等利益衝突,便容易激發族群間的分類械鬥。此外,較城市化的地方對土地的依賴 較輕,但職業上的衝突亦容易引發械鬥,如:1815年在台北府城發生的挑夫械鬥,便是因為劃分地盤、包攬挑貨工作,互爭利益而引起的分類械鬥。

清代統治臺灣的211年間,臺灣社會發生過60多次較大規模的分類械鬥。其中以閩客械鬥與漳泉械鬥最為常見,可見當年這個移墾社會的族群對立的嚴重,有礙於臺灣全島意識的形成。

六堆茄苳柵門

(二)福客對立與漳泉拼

閩客械鬥最初多發生於高屏地區,這可能是因為當地的客家人在朱一貴事件以後,即建立強而有力的武裝組織—六堆,而能在閩客械鬥中屢佔上風,因此福佬人必須不分漳、泉,團結一致才能對抗客家人。臺灣中部和北部則是以漳州系和泉州系的福佬人的械鬥為盛。

「朱一貴事件」由民變演變為閩客械鬥,這也是閩客間第一次大規模的衝突,當時 由高屏地區「六堆」的鄉勇組織助平亂,清廷表揚其鄉里為「懷忠里」, 建亭曰「忠義亭」。 「林爽文之變」,由今竹北地區客家人所平,乾隆皇帝特賜粵東義民「褒忠」等匾額,建義民廟以祭祀罹難的客籍人士。另外,在北港、嘉義等發生過大規模閩客衝 突處也多立廟配享。由此也可知清代閩、客間的械鬥,官方的刻意分化有其一定的影響。

(三)艋舺的「頂下郊拼」

頂下郊拼是發生在1853年的台北市分類械鬥。械鬥當事者一方為俗稱「頂郊」的三邑人(晉江、惠安、南安),一則為俗稱「下郊」或「廈郊」的同安人。這次分類械鬥,同安人落敗,並敗走大稻埕。

清朝18世紀中葉後,大量泉州人移民跨海沿著淡水河靠岸定居台北艋舺,其中,移民於艋舺有兩大族群,一為居於八甲庄 的福建泉州同安籍移民,另外一個較大族群則是居於舊街與艋舺淡水河沿岸的泉州三邑人。其中以三邑人人數較多,也較早落腳於此。同安人因主要跟中國廈門一帶 進行貿易,因此被稱為「廈郊」或轉音為「下郊」,而泉州三邑商人,因較能掌握貿易優勢,故稱做「頂郊」。

19世紀後,艋舺移民漸多,同安人為主的下郊與三邑人的頂郊,由於爭奪艋舺碼頭,加上宗教信仰不同,時常發生衝突。 1853年,三邑人終於與同安人發生了俗稱「頂下郊拼」的分類械鬥。1853年年初,下郊人對於三邑人霸佔碼頭與龍山寺深感不滿,三邑人見狀,在取得泉州 仕紳黃龍安同意後,以艋舺龍山寺作為其作戰指揮中心,先行主動攻擊同安人。兩方人馬於是於8月展開械鬥,各有攻防,不久設於艋舺的新莊艋舺縣丞署,海山堡 潭底公館等兩官署,遭兩方人馬焚毀。

後來三邑借道安溪人所居區域,攻進同安人所八甲庄,艋舺祖師廟雖在此次戰役中全燬,不過三邑人不但攻進同安人所居住 八甲庄,還將其同安人家屋全數焚毀。而敗逃同安人不得不放棄艋舺碼頭的地盤,逃往大稻埕另闢商埠。頂下郊拼影響層面甚廣,除了造成人員傷亡、同安人所居村 里付之一炬外,也間接促成大稻埕與大龍峒的開發,台北從此流傳「咸豐三,說到今」,代表雙方結仇難解的諺語。

漳泉械鬥下的產物:芝山岩隘門

(四)異姓對抗與輸人不輸陣

清代臺灣的分類械鬥,除了因祖籍別的閩粵械鬥、漳泉械鬥外,異姓之間的械鬥與職業別間的械鬥也層出不窮。

以發生於1865年的陳、林李械鬥為例,這是噶瑪蘭地區的異姓分類械鬥。事件起因於羅東、冬山地區的林、李兩家族因 為賭博而發生糾紛,陳姓居中調解,但林姓不從,於是陳、李兩家便聯合對抗林姓。此次的械鬥,除了陳李林家族聚族械鬥外,還夾雜了暴徒遊民,使械鬥的範圍愈 形擴大,最後影響了整個蘭陽地區的平靖。林姓家族曾言:「陳無情、李無義,姓林仔娶家己」。最後,清廷不得已派兵鎮壓,才平息了這場動亂。而後陳李兩姓與 林姓家族間水火不容,而留下「陳李林,結生死。」的諺語。

因職業別而產生的械鬥,以「西皮、福祿拼」為例,西皮、福祿通稱北管,是北方戲曲的通稱。西皮與福祿的對抗,最初發 生於噶瑪蘭地區,而後擴大到基隆、台北、花蓮等地。兩者的械鬥是因為音樂樂器與信仰不同,互相爭鬥而產生的分類械鬥。西皮派的主要樂器為以桂竹筒包蛇皮做 的胡琴,蛇皮音類似西皮,奉祀田都元帥;福祿派的主要樂器是以椰子殼做的胡琴,形狀類似葫蘆,音同福祿,奉祀西秦王爺。

雙方各自設館、集合門徒,相互仇視,屢屢因出陣時的拚陣,終於釀成分類互鬥。西皮與福祿互鬥事件不止一次,而是由同 治年間迄臺灣割讓給日本期間,持續不斷的衝突,比較大的有同治年間、 1886、1887年等三次械鬥,而西皮派會以交結官方打壓福祿派,所以有「西皮倚官,福祿走入山」的俗語,代表福祿不敵西皮而逃逸的情狀。日本統治臺灣 時期雙方仍然不和,遇有節慶出陣常須派警吏維持秩序,一直延續到二次戰後,雙方爭執才消失。

五、結語

1683年清帝國攻佔臺灣,採行特殊的統治與限制渡臺政策,閩粵漢人則勇渡黑水溝來台開拓建立家園,在清帝國統治兩百多年間,漢人移民社會發展成形。

清代臺灣的福、客、漳、泉族群間,因為語言、習俗、信仰的差異、經濟資源的競爭,加上清政府「分化利用」的統治策 略,因而一再爆發分類械鬥。然而隨著落地生根的生命史歷程而「在地化」,所謂:「一代親二代表三代散了了」,終而「金門不認同安,臺灣不認唐山」。清治末 期一八八四年法軍攻台,不分福、客人士均出力抗法,「西仔來打咱臺灣,大家何齊來打番(法國人)」的諺語就是臺灣人敵愾同仇的表徵。一八九五年清日簽訂的 馬關條約,讓臺灣人有兩年的國籍選擇緩衝期,然而到一八九七年,離台者只有六千多人,臺灣已是住台者要永遠生活的家園。

名作家馬奎斯說:「一個人若沒有他的親人埋葬在他所生活的土地,他就不是屬於這片土地的人」,這是從生到死認同歷程 的最佳詮釋。現今在臺灣的人,不管是早期來的移民,或者是一九四九年以後來的人,也進入移民在地化的第三代,共同渡過黑水溝的歷史集體記憶,將是營構臺灣 命運共同體的歷史資產。

(本文轉載自國立歷史博物館出版之《臺灣史十一講》,作者係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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