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大獅[編輯]

 
 
簡大獅
Kán Tuā-Sai
Flag of Formosa 1895.svg

國家/地區 臺灣民主國
效忠於 臺灣民主國
種類 軍隊家族
參與戰役 乙未戰爭

大獅(1870年-1900年3月29日),名忠誥,號大獅台灣台北滬尾(今日新北市淡水區)人,祖籍福建省漳州南靖縣梅林坎下[1](較新的研究報告指出,簡大獅曾自言本籍宜蘭十六坎人)[2]台灣日治時期早期的抗日領袖。簡大獅與柯鐵虎林少貓被並稱為「抗日三猛」[3]。因一再抗日,後被台灣總督府處決於台北[4]。有關簡大獅的早期資料在正史少見,多見於文學散文。[5]

  

生平[編輯]

本名簡忠誥,年輕時回南靖掃墓祭祖,並在當地練習武術,卻因與人比賽,遂將宗祠門口的石獅子舉起來繞行鄉里,眾人稱他「氣力過石」,於是為簡取為「大獅」,從此以簡大獅三字知名。後返台,在滬尾開設武館。 [1]

甲午戰爭清朝敗於日本,簽立馬關條約臺灣割讓。1895年台灣日治時期開始,簡大獅起事,他先率眾在大屯山山區一帶抗日。參加二次圍攻台北城的行動,明治31年(1898年)9月歸順台灣總督府,不久後受不了日軍橫暴又率眾繼續抗日,卻因事出倉促被日軍擊敗。簡大獅走投無路下,於明治32年(1899年)時偷渡福建廈門日本政府惟恐簡大獅回台作對,要求清廷交出簡大獅。[4]

光緒二十六年(1900年,明治33年),清廷應日方要求將簡大獅逮捕。簡大獅得知將受日本人審判時,在獄中寫陳情表:「我簡大獅,係台灣清國之民。皇上不得已以台地割畀日人,日人無禮,屢次至某家尋釁,且被姦淫妻女;我妻死之、我妹死之、我嫂與母死之,一家十餘口僅存子侄數人,又被殺死。因念此仇不共戴天,曾聚眾萬餘以與日人為難。然仇者皆係日人,並未毒及清人;故日人雖目我為土匪,而清人則應目我為義民。況自台灣歸日,大小官員內渡一空,無人敢出首創義;惟我一介小民,猶能聚眾萬餘,血戰百次,自謂無負於清。去年大勢既敗,逃竄至漳,猶是歸化清朝,願為子民。漳州道、府既為清朝官員,理應保護清朝百姓。然今事已至此,空言無補!惟望開恩,將予杖斃,生為大清之民,死作大清之鬼,猶感大德!千萬勿交日人,死亦不能瞑目。」表其寧願被清朝處死之願[6][7]。但是,清官仍將簡大獅交給日兵帶回台灣處死[8],1900年3月29日在台北被處決。[4]

紀念[編輯]

簡大獅處刑後,許多人為其悲傷,進士錢振鍠賦詩輓之:「痛絕英雄瀝血時,海潮山湧泣蛟螭,他年國史傳忠義,莫忘臺灣簡大獅。」[9]

 

 

簡大獅抗日卻被中國出賣


 台灣四百年史可以說是一部被中國嫌棄、遺棄、割讓、出賣的慘痛歷史,但是,台灣人從來就沒有覺醒過,一直都是在認同、尋根、投懷送抱中,反覆著歷史的悲劇。

 1900年3月22日,遭日本的台灣總督府處死的抗日義士簡大獅,就是這種悲劇的典型人物之一,他且是台灣史上第一位因為向中國請求庇護,反而被中國出賣給殖民統治政府的可悲台灣人。

 簡大獅出身於宜蘭,早年經商不順,在中國清廷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之前不久,進入綠林成為著名的俠勇。在日軍登陸台灣的時候,率部眾勇敢對抗。

 初役出師不利,被日軍打敗,便以大屯山為根據地,出沒流竄於淡水、士林一帶,一度企圖進攻淡水,卻因實力不足而沒有成功,後來只好與盧錦春領導的抗日軍合流,共同以金包里、淡水、士林等地為勢力範圍。

 他參與的較大規模的抗日戰役,是在1897年5月8日。那一天是日本總督府按照馬關條約讓台灣人決定去留的最後期限,北部著名的抗日軍領袖陳秋菊等人決定讓日本人漏氣一下,簡大獅受邀率部眾參與。

 這次聯合進攻台北城的行動,由於組織協調沒有做好,跟日本軍在大稻埕進行正面戰後,始終打不進城內,被迫撤退。

 1898年8月,盧錦春向台灣總督府投降,簡大獅勢單力孤,也在8月23日率部眾向台北縣知事村上義雄提出投降請願書,9月10日正式歸順。

 歸順後,總督府讓他們承包士林通包金里的道路工程,但簡大獅過了一段時間後,仍祕密構築要塞、備置武器,參事官石塚英藏對他起疑,於是,他在詹番、徐祿等人的贊助下,在1898年12月1日再度舉事抗日。

 此時,後藤民政長官再度派遣使者要與簡大獅談判,簡大獅開槍將使者趕走,總督府因而派出北山討伐隊進攻,12月11日,雙方激戰了半天,簡大獅的抗日軍幾乎全滅,根據地燒庚寮也被佔領,簡大獅隻身突圍脫逃到廈門,再轉往漳州,請求清國庇護。

 在此之前,日本曾在1898年5月逼迫中國清廷宣布『福建不割讓』宣言,這項宣言使得日本在福建的勢力大增,簡大獅對這項資訊毫無所知,逃到福建有如飛蛾撲火。

 1900年(明治33年)1月,台灣總督府為了處理和中國關係的事務,設立了『對岸事務掛』。隔月,日本即要求中國清廷官方逮捕簡大獅(有一種說法指出,中國清廷官吏曾經接受日方的賄賂,簡大獅是在中國有錢好說話的文化下被出賣的),中國清廷真的百依百順地將他逮捕。

 簡大獅到了這個地步卻不知覺醒,還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請願書,大意如下:

 『我率萬餘之眾與日本戰,我覺得這並不為清國惹起麻煩。日本人雖視我為土匪,但清國人應視我為義民,何況自從台灣割與日本後,清國大小官員全部撤回而竟無一人倡義,我一介小民猶能糾集萬餘人,血戰百餘次,已無愧欠於清國矣。』

 『去年,大敗走漳州,乃欲歸化為清廷臣民。漳州府官吏本應保護清廷之人民,但反而招致如此結果。於今多言無用,但願在此就戮。生為大清之民,死為大清之鬼,則恩莫大焉。請勿交給日本人,否則死不瞑目。』

 中國清廷不但逮捕他,更在3月11日把他引渡回台灣,隔了10天的22日,他就被台灣總督府在台北監獄處以絞刑。

 日本多數研究台灣史的學者,在提到台灣義民抗日過程時,對於簡大獅這一段經過都會多加著墨,有些還會特別冠上『簡大獅事件』,顯示簡大獅的案例在台灣史上是具有特別啟示意義的。

 在簡大獅之前,北部抗日軍的林李成、胡嘉猷,也曾分別於1896年及1898年逃往中國。前者躲了一陣子後並未久留,又潛返台灣再度起義,一八九九年光榮陣亡;後者逃往中國後,即未再返回台灣,不過,他比較幸運的是並未逗留在福建,而是轉往他的祖籍地廣東梅縣,逃過清廷的搜捕,直到1922年以82歲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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