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創「文景之治」盛世的漢文帝 (二)

作者﹕朱一行 整理
編者按:在中華近兩千年歷史中僅出現過屈指可數的盛世,像「文景之治」、「貞觀之治」、「康乾盛世」。他們所持續的都僅有幾十年而已。到底是甚麼樣的原因導致了這樣令後人景仰的盛世呢?是君王的原因嗎?在司馬遷的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裡所記載的漢文帝的賢德、仁愛和儉樸,以及「以德化民」,處處為百姓著想所施的種種仁政,讓人不得不承認,正是漢文帝的聖德開創了「文景之治」的盛世。以德治國才是正道。
  
以下是從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選出的故事,讓我們一起體會一個盛世君王是如何臨危受命走上天子之位,在短短的二十三年裡,將他的國家治理為千古稱頌的太平盛世的。 
  
立太子 
  
文帝二年(前178)正月,主事大臣向皇帝進言說:「及早立太子,是尊奉宗廟的一種保障。請皇帝立太子。」 
  
皇帝說:「我的德薄,上帝神明還沒有享受我的祭品,天下的人民心裏還沒有滿意。如今我既不能廣求賢聖有德的人把天下禪讓給他,卻要預先立太子,這是加重我的無德。我將拿甚麼向天下人交待呢?還是先緩一緩吧。」

主事大臣又說:「預先立太子,正是為了尊奉宗廟社稷,不忘天下。」

皇帝說:「楚王是我的叔父,年歲大,多閱天下之義理,明於國家之大體。吳王是我的兄長,賢惠仁慈,甚愛美德。淮南王是我的弟弟,能守其德以輔佐我。有他們,難道還不是預先做了安排嗎?諸侯王、宗室、兄弟和有功的大臣,很多都是有才能有德義的人,如果推舉有德之人輔佐我這德薄的皇帝,這也將是國家的幸運,天下人的福分。現在不推舉他們,卻說一定要立太子,天下人會認為我忘掉了賢能有德的人,而只想著自己的兒子,不是為天下人而憂。我認為這樣做很不可取。」

大臣們都堅決請求說:「古代殷、周立國,太平安定都達一千多年,古來享有天下的王朝沒有比它們更長久的了,就是因為採用了立太子這個辦法。確立繼承人必須是自己的兒子,這是由來已久的。高帝親自率領眾將士平定天下,建諸侯,成為本朝皇帝的太祖。第一個接受封國的諸侯王和列侯,也都成為了他們各諸侯國的始祖。子孫繼嗣,世世代代不絕,這是天下之大義,所以高帝設立了這種制度來安定天下人心。現在如果拋開應當立為太子的人,卻從諸侯或宗室中另選他人,那就違背了高帝的本意。另議他人是不合適的。陛下的兒子啟最大,純厚仁愛,請立他為太子。」 
  
文帝這才同意立太子。於是賜給全國民眾中應當繼承父業的人每人一級爵位。 
  
封皇后 
  
三月,主事大臣請求皇帝封立皇后。文帝的母親薄太后說:「皇帝的兒子都是同母所生,就立太子的母親為皇后吧。」皇后姓竇。

文帝因為立了皇后的緣故,賜給天下無妻、無夫、無父、無子的窮困人,以及年過八十的老人,不滿九歲的孤兒每人若干布、帛、米、肉。文帝由代國來到京城,繼位不久,就對天下施以德惠,安撫諸侯和四方邊遠的部族,使上上下下都融洽歡樂,於是慰問從代國隨同來京的功臣。

文帝說:「當朝廷大臣誅滅了諸呂迎接我入朝的時候,我猶疑不定,代國的大臣們也都勸阻我,只有中尉宋昌勸我入京,我才得以事奉宗廟。前已提拔宋昌為衛將軍,現在再封他為壯武侯。另外隨我進京的六個人,都任命為九卿。」 
  
遣列侯歸封地 
  
文帝二年(前178)十月,丞相陳平去世,用絳侯周勃為丞相。 
  
文帝說:「我聽說古代諸侯建立國家的有一千多個,他們各守封地,按時入朝進貢,百姓不覺勞苦,上下歡欣,沒有發生不守道德的事情。如今列侯大都住在長安,封邑離得又遠,要靠官吏士卒供應運輸給養,既浪費又辛苦,而這些列侯也無法教導和管理封地的百姓。命令列侯回到各自的封國去,在朝廷任職和詔令所准許留下的諸侯,則要派太子回封地。」 
  
罷衛將軍 
  
文帝二年(前178)十一月的最後一天發生了日食。十二月十五日又發生了日食。 
  
文帝說:「我聽說天生萬民,為他們設置君主,來撫育治理他們。如果君主不賢德,施政不公平,那麼上天就會以災異現象來警示,告誡他治理得不好。十一月最後一天發生日食,上天的譴責在天象上表現出了災異現象,有甚麼比這更大的呢!我能夠事奉宗廟,以這微小之軀依托於萬民和諸侯之上,天下的治與亂,責任全在我一人,你們眾位執掌國政的大臣好比是我的左膀右臂。我對下不能很好地治理撫育眾生,對上又牽累了日、月、星辰的光輝,以致發生日蝕,我的無德實在太嚴重了。」 
  
「接到詔令後,你們都要認真想想我的過失,以及你們知道的、見到的、想到的我做得不夠的地方,懇請你們告訴我。還要推舉賢良方正,能直言極諫的人,來補正我的疏漏。趁此機會,官吏們要加強各自職務的整治,務必減少徭役和費用,以便利民眾。我不能使惠德及於遠方,所以憂慮不安,怕外族侵擾邊境為非作歹,因此邊疆的防務一直沒停止。現在既然不能撤除駐紮邊塞的軍隊,卻還要命令加強衛戍力量來保衛我嗎?應該撤銷衛將軍統轄的軍隊。太僕掌管的現有馬匹,留下一些夠用的就可以了,其餘的都交給驛站使用。」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